新西兰工作指南

试用期

雇主可以提供试用期最多为90天的就业。 是否采用试用期出于自愿,并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并作为就业协议的一部份进行坦诚协商。

在试用期结束前被解雇的雇员不能以非法解雇为因由提出个人申诉。 他们可以其它因由提出个人申诉,诸如歧视或骚扰或雇主的非法行为。

在试用期的雇员享有所有其它基本就业权利。

Tip:有19名或更少雇员的雇主可以使用最多90天的试用期,只要在雇员开始工作之前的书面雇用协议中对此进行了约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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